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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市集和創意園區

晚上到 敦南誠品 ,總會先到前面路邊的小市集,走他個一圈。在這裡,我看到了不一樣的活力。 會來這裡擺攤的人,好像都有說不完的話。說不完沒關係,攤上的各色作品,就是最好的代言,標示著不一樣,屬於自己的特色。因為沒有固定且充足的光線來源,當有需要解說作品時,只見人手一支LED手電筒,靠著微弱的燈光,交流著彼此的想法和創意。或許是這種光線,沒有別的干擾,專注的了解和溝通,不管到最後,有沒有銀貨兩訖,倒是好像聽完了某人的某部份故事,也好像交了個朋友,印象深刻。 看到許多的自製玩具,手工卡片,手繪帽,還有印著抽象圖案的T恤,站在一般的消費習慣上,總會覺得這些東西,有點粗製濫造,質感不是那麼的優。但換個角度看,這或許是創意產業的現象之一。創作者透過藝術加工,展現自己的想法,應用在實用的物件上,讓人們穿戴在身上,到處遊走。嘗試創作的接受度,及探測市場水溫。也許,T恤舊了,帽子壞了,圖案,花樣退流行了,沒關係,還是可以來這邊,找到新的創作,發展新的創意。創意有它的時間性,有隨著時代演進的意義。創意如果停留,如果只停留在一個大眾接受的尺度,那就叫賣產品,不是賣頭腦了。 政府一直大搞「創意園區」,「文化藝術村」等硬體建設,接著抱怨藝術家太難找啦,空間被閒置啦,變成治安死角啦......什麼的。要看看藝文園區怎麼搞,不一定得花大錢搞硬體吧?建築和時尚,和流行之間,到底該是什麼樣的關係,夠討論個三天三夜。至少該怎麼經營,要有怎樣的互動,誠品敦南店前,夜間的人行道,官員們要不要先來看看?㊤ 前PO: 誠品敦南前小市集 ,2006/7/19。

一段話思考

最近一直在思考,在以往的環境中,「資訊保護」一直是非常重要的課題。如何保護公司或單位的資產,進而保持單位的競爭力,在過往的資訊,或商業環境下,不斷的被強調及重視,甚至內化到整個的組織、成員,一如過去的「保密防諜」時代。 不過在現今,我覺得整體思考的角度,可以稍稍的做調整。現在應該是鼓勵分享及創作的時代。共通的平台,共同的語言,思想,這是未來合作式互動空間的核心價值吧! 在「長尾理論」一書中(長尾理論-打破80/20法則的新經濟學,天下遠見文化出版,2005),Chris Anderson節錄了米國專利制度之父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的一句話「我將思想傳授他人,他人之所得,亦無損於我之所有;猶如一人以我的蠋火點蠋,光亮與他同在,我卻不因此身處黑暗。」說得好啊!注意哦,這是出自一個制定專利法的人之口。什麼是專利,什麼是機密,什麼該被保障,什麼需要公開。從新的經濟學開始,要重新被思考了。 重點不是內容。是架構,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