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和研究所的同學發哥聊天.他自己開室內設計公司一段時間了.最近把事務所,搬到杭州南路.,嗯,聽說面門打理得很不錯.抽個空去看看,順便敍敍舊.
果 然令我意外.事務所就在一樓.哇,不錯.如果是在一般的辦公大樓中,我還會有點失望呢.可能是之前工作的經驗,覺得從事空間設計的地方,應該就是要有自 己大大的門面,最好是可以種個小花小草,才顯得出自己的特色.不然,龜在大樓裡,總好像少了一個,和這個都市對話的機會.加上發哥的設計......嗯. 大膽啊!就一個門口的階梯"竟然"用了幾條,高差不到2公分.這如果是以前,唸設計的時候,早就被老師訐譙,"階梯哪有高差那麼低的,要叫人跌倒啊?"不 曉得是不是發哥在玩設計,奇怪,看起來好像會被跘到,但實際上,想被跘到還有點難咧?奇怪,這樣子的設計,是視覺上的錯覺嗎?我沒問發哥,他為什麼會有這 樣的設計出來.或許,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詮釋吧?可以觀察.
找 間飯館,和發哥聊了起來.之前發哥做了一個,實驗性,衝撞性十足的案子,在 台北市的一處,歷史悠久,人口外移的地方,做了幾個,看起來是裝置藝術,實際 上是社區空間營造的....大型藝術展場統包案,呵,這麼講,是因為,這個案子實在是特別.有意思,把社區總體營造,老空間活化,閒置空間再利用,裝置互 動藝術,甚至,嗯,"建物保存"都給拿進來了.只能說,案子大,項目雜,不好玩,但是有意思.這讓我有個想法,我覺得設計本位的時代,應該要過去了,如果 一個設計,能夠真的引起空間場所的共鳴,不只是空間上的溶入,能夠引領社區的意識,真正的發現場所,並隨著時間的推移,仍不減其影響力的話,才是一個,真 正能讓人感動的設計.設計是場所的一部份,不能自己說自己的話,孤芳自賞.設計者也不能打了就跑,把問題留給空間自己去負責.嗯,歹勢,稍稍 complant一下.不過,或許設計的自明性,這麼說好了,設計者的自明性,和設計與場所間調合性的論戰.還有得吵.
就 這個案子,發哥 開始嘗試著,把大量的,具互動性的設計元素,擺到空間裡來.這是一個,有點冒險的點子.需要照顧的面向很多,很雜.這樣的空間組成,不是 設計自己說話,也不是設計者用理論隨便唬嚨,是設計本身和接觸設計,使用設計的人彼此的對話.互動式設計,察覺式(awareness)空間互動.都 OK,我甚至覺得,空間設計的本質本來就該這樣,因為使用空間的對象,才是真正有權利來詮釋空間,設計者只不過是站在輔助的角色罷了.設計者再也不能執著 於設計本位,只站在設計上說話,而是要跨領域的思考,空間本來就不只有點線面.
發 哥和我的小結是,一個空間設計的事務所,是不是應該要有一個技術部門,找一位具空間設計概念,人文素養,但又有技術背景的人,來擔任類似一般企業中"科技 長"的角色.平時可負責事務所"數位內容"的產出,替事務所在虛擬世界中發聲,利用e-publish的概念,運用數位工具,尋找討論及共鳴的機會.有案 子時,當然就站在參與空間互動的設計及實作上.這時候的角色,就和空間設計者一樣,採協同設計的方式.當然,這樣的科研部門,是組織中的燒錢部門,但是, 如果能藉由理論和實務,設計和互動的不斷碰撞和摩擦,一定可以找到某種彼此互補的模式.在這裡講的,並不是要彼此妥協,而是角色保持彈性,不要流於固定的 模式,也沒有誰要聽誰的.因為空間和互動是彼此需要,並不是狹義的誰讓誰,那是隱忍,低聲下氣,沒意思的.
找個人,就先成立個部門,找個案子,好好的打一仗看看,摸索正確可行的營運模式.在商言商,出來混,獲利總是要擺第一的.個人相信,套個目前紅火的"blue ocean strategy",創造和空間互動的機會.或許會是設計界的"藍海".新觀點,參考參考.
果 然令我意外.事務所就在一樓.哇,不錯.如果是在一般的辦公大樓中,我還會有點失望呢.可能是之前工作的經驗,覺得從事空間設計的地方,應該就是要有自 己大大的門面,最好是可以種個小花小草,才顯得出自己的特色.不然,龜在大樓裡,總好像少了一個,和這個都市對話的機會.加上發哥的設計......嗯. 大膽啊!就一個門口的階梯"竟然"用了幾條,高差不到2公分.這如果是以前,唸設計的時候,早就被老師訐譙,"階梯哪有高差那麼低的,要叫人跌倒啊?"不 曉得是不是發哥在玩設計,奇怪,看起來好像會被跘到,但實際上,想被跘到還有點難咧?奇怪,這樣子的設計,是視覺上的錯覺嗎?我沒問發哥,他為什麼會有這 樣的設計出來.或許,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詮釋吧?可以觀察.
找 間飯館,和發哥聊了起來.之前發哥做了一個,實驗性,衝撞性十足的案子,在 台北市的一處,歷史悠久,人口外移的地方,做了幾個,看起來是裝置藝術,實際 上是社區空間營造的....大型藝術展場統包案,呵,這麼講,是因為,這個案子實在是特別.有意思,把社區總體營造,老空間活化,閒置空間再利用,裝置互 動藝術,甚至,嗯,"建物保存"都給拿進來了.只能說,案子大,項目雜,不好玩,但是有意思.這讓我有個想法,我覺得設計本位的時代,應該要過去了,如果 一個設計,能夠真的引起空間場所的共鳴,不只是空間上的溶入,能夠引領社區的意識,真正的發現場所,並隨著時間的推移,仍不減其影響力的話,才是一個,真 正能讓人感動的設計.設計是場所的一部份,不能自己說自己的話,孤芳自賞.設計者也不能打了就跑,把問題留給空間自己去負責.嗯,歹勢,稍稍 complant一下.不過,或許設計的自明性,這麼說好了,設計者的自明性,和設計與場所間調合性的論戰.還有得吵.
就 這個案子,發哥 開始嘗試著,把大量的,具互動性的設計元素,擺到空間裡來.這是一個,有點冒險的點子.需要照顧的面向很多,很雜.這樣的空間組成,不是 設計自己說話,也不是設計者用理論隨便唬嚨,是設計本身和接觸設計,使用設計的人彼此的對話.互動式設計,察覺式(awareness)空間互動.都 OK,我甚至覺得,空間設計的本質本來就該這樣,因為使用空間的對象,才是真正有權利來詮釋空間,設計者只不過是站在輔助的角色罷了.設計者再也不能執著 於設計本位,只站在設計上說話,而是要跨領域的思考,空間本來就不只有點線面.
發 哥和我的小結是,一個空間設計的事務所,是不是應該要有一個技術部門,找一位具空間設計概念,人文素養,但又有技術背景的人,來擔任類似一般企業中"科技 長"的角色.平時可負責事務所"數位內容"的產出,替事務所在虛擬世界中發聲,利用e-publish的概念,運用數位工具,尋找討論及共鳴的機會.有案 子時,當然就站在參與空間互動的設計及實作上.這時候的角色,就和空間設計者一樣,採協同設計的方式.當然,這樣的科研部門,是組織中的燒錢部門,但是, 如果能藉由理論和實務,設計和互動的不斷碰撞和摩擦,一定可以找到某種彼此互補的模式.在這裡講的,並不是要彼此妥協,而是角色保持彈性,不要流於固定的 模式,也沒有誰要聽誰的.因為空間和互動是彼此需要,並不是狹義的誰讓誰,那是隱忍,低聲下氣,沒意思的.
找個人,就先成立個部門,找個案子,好好的打一仗看看,摸索正確可行的營運模式.在商言商,出來混,獲利總是要擺第一的.個人相信,套個目前紅火的"blue ocean strategy",創造和空間互動的機會.或許會是設計界的"藍海".新觀點,參考參考.
留言
希望機會能到發哥的事務所看一下!!
不過我想說的是: 空間本身就已經在和使用者做一些互動!! 這也是我一直不考慮做互動性空間研究的理由 因為不能在停留在介面設計了!!
因為如果不做到核心(真的能互動)我是認為不好玩!!
因為現在所看到的都屬於生活模式下的數位內容 並無改變一些空間的本質!!
不過我真的希望能成立"技術部門" 雖然燒錢
但是我想結果一定讓人滿意的啦!!
多哥加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