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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和心動

今天有人問我一個假設性的問題。如果我是個女生,有個很喜歡我,而且對我很好的男人,但我並不太喜歡這個男的,那我會想和這個男的結婚嗎?

我咧......好問題。不過那時我在開車,頭腦不清楚,情緒也不太好,就有點回答的不是很精確,給了不是十分中肯的建議。回到家,我再想了想,決定還是把問題想了個清潵。畢竟這是關係重大,一些觀念得想個仔細,才不會讓人覺得我不正經。

針對這個問題,我的想法是,不。不要輕易的結婚。要回答這個問題,我想,感動和心動,可以來解釋一點點。

很多感動,很容易感動,其實,都比不上一次的心動。所以會有人說,一千次的感動,比不上一次的心動。

感動不重要嗎?當然重要。沒有感動,什麼都是虛假。真誠的感動,是非常珍貴的。和心動不同的是,感動需要時間,需要累積,更需要機運。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同樣是追一個人,可能有人累積了無數的感動,總算化為心動。但我相信,有更多的人,是累積不到那個心動的。

也就是說,以感動建立起來的感情,很可能會因為另一場心動,而告終。只要有心動,一次就好。

這是背叛嗎?有人說是,有人說不是。因立場不同。感動落空的一方,認為付出已成流水。另一邊呢?因為心動,找到了心中的真愛。這時我想問那個心動離開的人,你確定對方也是心動,還是被你的心動而感動?

對不起,我必須很現實的說,愛情要經得起考驗,但是不能隨便被試驗。老天爺自然而然,就會考驗每個有緣人,而且,很無情的。

在一起的機緣,心動就夠了嗎?我想,不是。如果要讓感情維持下去,感動就是燃料。時時的貼心,時時的關懷,時時的包容。出於自己內心,勇於溝通,勇於面對,了解自己,也互相了解。談戀愛,結婚,不是要讓彼此快樂嗎?

聽好,這是一輩子的功課哦!感情不是到手了,就好。結婚了,就好,就擺爛,反正都結婚了,沒什麼好怕的。錯。許多男人平時不事耕耘,事情嚴重了,才又擺回痴情男裝可憐,太遲了。男人的警報,總是響得太晚。

我的結論是,光有心動,或是感動,都不足以成就感情。只有感動,不切實際。只有心動,感情就像花火,無以為繼。

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而且要一直對下去。找一個會一咪咪心動,也懂得願意用感動專心對你,互相依靠,一起逐夢,一直走下去的人(唉!大概最近電視看太多了)。或許一開始是宿命的安排,但要怎麼一直對下去,直到不可知的以後,只能看自己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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