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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夠了哦!

真是夠了耶!一個暴力事件,可以搞成好像一星期都沒有國家大事好管了.


先說媒體.拜託,事情第二天,就開始挖馬雞油以前陳年的影片,說他以前多麼的玉女,清純,是時下的超級偶像後來因為大環境不景氣,就開始轉型.........什麼的,再來幾天,當天同在現場的兩位藝人找到了,媒體又開始讓他們的陳年往事出土,說什麼有特殊性癖好啦!喜歡特定姿勢啦.........幹,他們喜歡怎麼搞,是他們家的事,和演藝工作都搭不上邊了,和這次事件更亳無關係.難道司機被打,是因為不能配合什麼嗎?樓歪成這樣,搞什麼東西.


T台真是屌貨,可以把友寄抓到扣應節目來專訪,還現場找被害者的委任律師,callin直接問他......雖然友寄真是個八家野路的混蛋,但是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事情,在對方沒有律師的狀況下,開起公審大會好像不太好吧?這樣做沒有問題嗎?這和一些國家,動用私刑亂石打人的行為有什麼不同?我們還是法治國家嗎?要不要明天也把"犯婦"馬雞油也拖到鏡頭前公審一下?大家一面倒的結果,保證會有反效果的.

演藝圈的墮落是演藝圈的事,不要搞得好像今天馬雞油會這樣,是我們全民的共業一樣,各人造業各人擔,有多少功德有多少業,那可是會被算得清清楚楚的,不要拿全民共業這種屁話,就要我們一同承擔一個藝人的錯,我只是平凡人,過得不是那種生活,沒必要也沒能力去擔那種人的罪業.指出他人的錯,也不代表我就是對的,該付出什麼代價,自有國家機器去伸張正義,大家就拿張椅子,好好看著惡人的下場就好.


最該被關心的,是受害者本身和其家屬.他們的生活,原本就不算好過,現在經濟的支柱暫時倒了,家屬的生活誰來安頓?會不會迫於經濟的現實,輕易的接受加害人提出的優沃合解條件,達成某種協議,進而創造有利於加害者的司法條件,讓加害者有機會逃過牢獄之災?我不希望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事,在台灣發生.請大家把批鬥那些加害者的力氣,放在關心被害者家屬們身上,讓我們大家化身為盾,保護被害者家屬,讓他們有能力,面對長久的司法程序,和被害者的身心復元過程.和大家一起看著以眾暴寡,還死賴說謊的人,接受法律制裁,和社會道德鄙視的末日結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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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吃香菇

別阻止我,這次我一定要說。大聲說。我不吃香菇。 有東西不吃,不外乎三不 -- 「不能吃」、「不敢吃」和「不喜歡吃」。我對香菇,還有一種莫名的,長久以來累積的負面印象。菇類的產品很多,什麼鮑魚菇,杏鮑菇,金針菇,草姑 …… 等等。我宣示一下,除了「香菇」,不管是台式的,日式的,有花沒花,叫香菇的,最好離我遠一點。 我從小就不吃香菇。原因很簡單,我不喜歡那個味道。曾經問過許多愛吃香菇的人,香菇到底有什麼好吃的?得到的答案,竟然也是因為「味道」。也有人說,香菇吃起來很像肉,那 …… 為什麼不直接吃肉呢?修道吃素,不能吃葷,所以就吃香菇。啊?修行發願吃素,想吃肉就拿香菇來模擬肉哦!這我就很難理解了,也讓我對香菇更加的討厭。後來才知道,素食料理有很大一部份都有放香菇。素食宴我會去啦!只是我都吃白飯。叫我夾素菜,我會結屎面,然後翻桌。 家裡對吃還滿講究的,號稱天下極品美味的香菇,當然是少不了的。我們家人都超愛吃香菇的。從小我就被教育,一定要吃香菇。大家小時一定都有這樣的經驗,爸媽為了不讓小孩子偏食,規定所有的菜都要吃,不能有某幾樣不吃。可是就是會有幾樣,是小孩子怕的,此時就可以看到爸媽連哄帶騙的,要小孩子聽話,把東西吃下去。小孩子不聽,就開始大哭大叫。爸媽也耐不住性子了,用打的用罵的,就是要小孩子把東西吃下肚。為了不偏食,每每在用餐時刻,上演同樣的戲碼。不然就是看硬的不行,就用軟的,把東西混合在其它的菜色中,看看能不能矇混過關。其它的東西或許有用,可香菇就沒用。切丁切絲,和菜和湯,都逃不出我的法「鼻」。香菇這玩意兒有個特性,就是切越細,味道越有。後來我已經可以用看的就看出來,這碗菜裡有沒有香菇。木耳和香菇也不會搞混。就算我已經有這種「修為」了,爸媽還是不放棄,繼續努力,就是要讓我「品嘗」一下香菇的美味。 記得是國小三、四年級,有一天到父親的一個朋友家作客,並接受午宴。桌上有一鍋大湯,我用聞的就知道,此乃赫赫有名,香菇界的名菜-香菇人蔘雞湯是也。不例外,一樣好說歹說,就是要把香菇吃下肚。我緊閉嘴巴,拚命抗拒,任憑威脅利誘,絲毫不為所動,男子漢大丈夫,不吃就是不吃,連父親朋友的家人也來勸說,香菇都嘟到嘴巴邊上了,我還是不吃。後來實在是沒辦法,小時候性子烈脾氣壞,就自己到那鍋湯裡,夾了一朵香菇,咬都沒咬,整朵好好的給它吞下去。這下我吃了吧?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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