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關外勞朋友虐殺貓狗的事件層出不窮,令人感到無比痛心和憤怒。台灣社會基本上,是無法容忍這種欺負動物的事情的。但是為什麼會一再發生?
是執法不嚴嗎?是法令不嚴嗎?是台灣人民的公德和警覺不夠嗎?對不起,我認為,以上皆是。外勞朋友敢在台灣如此目無法紀,台灣人自己得先檢討。包括我自己。
不均勻相信一個法令嚴明,人人尊守社會秩序的國家,就算是外國人來,想必也不敢亂來。一個國家的固有文化和社會風氣,如果也是非常有紀律,受到本國人自己普遍接受和遵從,外國人入境隨俗也是很正常的事。根據媒體的報導,台灣在亞洲各國的犯罪率低,治安堪稱良好,絕大部分的台灣人親切友善,外勞朋友在台灣,因為受到許多管制,犯罪率遠低於台灣人。基本上台灣仍是個安全的社會。
但我不得不說,台灣社會的公眾道德感不高,社會約束感太低,對於自己台灣人,都起不了約束的功能了,還想讓外勞朋友對我們的社會"心生羡慕"、"心嚮往之",不只是來台灣賺錢,還會將台灣的進步富足,視為亞洲的驕傲,回國以後宣揚台灣的進步文明?別傻了。夢也早該醒了。
想想看,有時候看到外勞朋友騎車或走路,無視交通號誌,呼嘯而過,台灣人不也這樣?在火車或公車上,一群外勞朋友大聲說話,講手機(現在旁邊就有一個台灣阿桑正在大聲講手機),請問台灣人自己不也這樣?在安寧的夜裡,烤肉,唱歌,大聲說笑,台灣人自己也常如此啊?台灣人自己在公共場合的表現如此,要讓外勞朋友學習?豈不笑掉人家大牙。台灣人基本上不吃貓狗,但還是有零星案例,甚至是虐狗虐貓,況且虐狗虐猫的法令不算嚴竣,觸法的代價不大,依動物保護法頂多罰錢了事。如果是外勞朋友犯案,甚至還不能法辦後強制遣返。
雖然某些國家吃貓狗是正常,也是文化的一部份,但在台灣,吃貓狗不但非法,更不是普遍接受的文化,不管外勞朋友在本國多喜歡吃,都要讓他們知道,在台灣不行就是不行!社會文化基本的生活規範,要遠遠的高於法律,甚至是道德層面才是。可惜台灣人自身的社會,連自己人都無法心生警愓和約束。以酒駕來說,立法提高酒駕刑責,強力宣導防治酒駕,每天在媒體上,還是看到多少酒駕事件?多少因酒駕而起的車禍?帶走多少人命?台灣人不但不怕,遇到臨檢不但抗拒,還聚眾企圖滋事,這算什麼東西?眼裡還有社會,還有政府,還有法律嗎?只要還有人酒駕,就是國家社會的失敗。只要還有人虐待動物,就是人心道德的失敗!
台灣人法治觀念薄弱,自我要求寬鬆,嚴以律人寬己待己,外勞朋友可不都是沒唸過書的大老粗,自己就在工地,遇過好幾個外勞朋友,是來自馬尼拉大學的,他們不會上網,看電視看新聞嗎?他們理解台灣的樣貌是什麼樣子?當他們所見,是個混亂鬆散的台灣社會,怎麼期待他們來台灣"觀風整俗",心生響往,願意遵守台灣社會規範及法律,認為台灣是亞洲現代的國家呢?
法律還是需要人去執行,司法人員執法,人民守法,建立正確的社會規範,成為一種有效的秩序,比增力警力和嚴刑峻法還要實際。我們期待強而有力的國家機器,來保障社會的安全,但真正穩定的力量,要從每個社會的一份子做起。加強生命教育,告訴下一代生命的可貴和重要,遵重且愛護每一個生命。從嚴制定動物保護法令,一方面增加刑度,一方面以教育及心理輔導,找出問題,避免特定人為主/被動接近或虐待動物,並列管特定對象。最終應建立類似動物警察的組織,專則生態保護保育事項,並與國際合作,一起打擊不法偷盗虐待情事。
不均勻一直以來,一再大聲疾呼,要尊重生命,打擊不當虐待行為。很高興看到許多民間團體和組織,也一同為了動物的生存權,持續的奮鬥,並要求國家司法,嚴懲虐待行為。但不均勻要老實說,要求警察的效果有限!要從自身做起,把台灣社會的規範重新建立及強化,喚起台灣人對環境的自我意識,政府自然而然的會重視這個問題,提出積極有效的對策。這需要一段時間,但只要從現在開始大,都不嫌晚。跨出一步,就是開始。
尊重生命,尊重環境,尊重社會的每一份子。10/4世界動物日,今天聊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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