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凡走過必留下㾗跡,或許有些人有意無意就可以察覺,那兩個人的互動並不單純,應該勸告過當事人了,如果他們早聽得進人言,就沒有現在的事情發生。只能說,千金難買早知道。
這個事情對我的反省是,兩性間的信任,建構不易,毁壞更易。感情好不好,就看彼此互相信任與否。越是互相信任,信任的基礎夠,感情就能越好,反之,信任不足往往就是感情崩解的起點,能不能補起來,真的只有天知道。當然我指的正常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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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自己的一段往事。我不怕自己踩痛腳,反正就已是往事,也不是要向誰解釋或爭辯,大家都走過去了,回頭風景也不同了,只是表述一下自己的看法,和對這件事的反省,人生還是得繼續往前走。
幾年前還沒離婚時,有次我加班沒那麼晚,提著宵夜去找我前妻(以下代稱A)。A和一位他的同事H還在加班。
先前就有聽A說,H是一位很厲害的情侶殺手,對男人很有一套,喜歡有意無意的接近男生,如果男生被撩得不要不要的,通常就會讓對方分手。可那天我第一次見到H,我要說,算是清秀,但不是我的菜。而且當時我還有婚姻關係,哪是能隨便被撩的,更何況自己女人緣又不算好,哪來的自信會被撩?
反正那時我就自己拿出電腦做我的事,沒多理那位H。有時H會和我們講話聊天,我也就客套的回個幾句。
到了晚上快12點,再不離開就坐不到捷運末班車了。H和我們住的地方是同個方向但比較近,捷運一路就到。但我們住的地方是要換火車的,A平常騎機車上下班,而我是坐火車,那天A車上只有一頂安全帽,所以我就說,那我和H先去趕捷運,A騎車回家。
對的,事情就是這樣發生了。
不是我和H怎樣了。原本我丟下A,和H去坐捷運,這件事情就是不OK的了,慘的是那天火車還嚴重誤點,誤到我回到家都很晚了,足以令人懷疑這段時間可以去做愛的地步了。
就算我不斷的澄清,那段時間根本就沒發生什麼事,就算和H一同搭捷運,都保持著安全距離,完全沒有什麼踰越分際的事。就因為這件事情,真的只有天知地知H知我知,沒有旁人可以證明,我越是解釋,對方就是聽不進去,什麼都不接受。就這樣我們鬧得很兇,雖然最後還是沒事了,卻早就埋下了婚姻破裂的伏筆。沒過半年我們就宣告離婚了。
其實這件事情很容易解決。就我騎機車回家,讓A和H去搭捷運,我再去車站等A就好,就這麼簡單。我只是想著搭捷運還要換火車還要等很麻煩,讓A騎機車回家比較方便(當然A肯定不認為我這怎麼想的)當時我想都沒想過,我在A心目中,信任感是如此薄弱,我自己也是錯在不知道這樣子會讓我的信任感破產,沒有第一時間做出維護信任感的事情。第一時間的想法錯誤,即使從頭到尾,我的清白蒼天可鑑,但也於事無補,只是令對方越覺得我自私,我無感而己。
在那段婚姻中,我的確真的很無感,沒有好好的去培養信任感,所以感情也就無法再向上提升,導致最後失敗收場。得再說明一次,我並不是想再為我先前的行為辯護,也不是來討拍取暖,發生了就發生了,做錯了,全部承擔,自己好好的反省。所以,信任感很重要,像是一個只存不取的金庫,是情感交流的基本。但信任感是互相的,不是一方一直向另一方索求,不可以拿信任感當做是情緒勒索的藉口,到處查勤啦要求報備啦都是錯的。可惜事件中的那兩位當事人,誤用了配偶和閠蜜的信任,東窗事發後,一下子敗光了所有的信任感,雖然元配看似大器的原諒,但其中冷暖,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了。
希望事件中被影響的人,都能獲得平靜。不論好壞,我只能說,都是最好的安排,好事讓我們開心,不好的讓我們學習、反省及成長,一直向前,直到最好。今天就聊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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