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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打瞌睡

星期三,是我的「誠品讀書日」。我都差不多這天,下班後,習慣性的到誠品敦南店走走,充實充實。總是得要看看書,長長智慧的啦!我覺得誠品敦南店的氣氛還不錯,信義店雖然比較大,但是內部的陳設上,反而沒有敦南店的清爽,也因此失去了逛書店的樂趣。而且,我發現,敦南店的顧客素質,比較清一色,從穿著上,大部份「看起來」都是上班族,比較正式,樸雅,有氣質,較少奇裝豔服。我當然是指女的。這一天,一如我的工作習慣,不會想提早翹。一來塞在車陣中沒意義,二來晚點到,該到的妹也都到了。能和許多的美眉們一起沉浸書香,真是……無言啊!

這天騎著車,從學校出發,在復興南路待轉,有一個妹妹,停在我的右邊,也是準備待轉。靠得好近,讓我不自主的往右看了一下。白衣,運動褲,雖然戴著口罩,但從臉型,身材比例,眼神,我確定是正妹一枚。眼神還來不及回到前方,我和他四目交會了……..!完了,被發現了,沒事亂看人家,夜路走多了,這下慘了。好吧,就在我等著我右邊的這位正妹,是要回我一句「看三X」。或是直接賞我巴掌時,我發現,不對,不對。她的眼睛是閉著的。手雖然搭著車把,但是手腕不自覺的下落,頭微微的側傾,整個身體也漸漸的往右,似乎整個人要倒下去。我的直覺告訴我,這位正妹,正在打瞌睡。

我的直覺告訴我,這位正妹,正在打瞌睡!

我的直覺告訴我,這位正妹,正在打瞌睡!!

我的直覺告訴我,這位正妹,正在打瞌睡!!!

怎麼辦。這該怎麼辦。沒時間慶祝自己逃過一劫,可眼前這狀況我還第一次碰到。看看小綠人,這個路口還有10幾秒才綠燈,如果她真睡著了,倒下去,我該如何處置?我只好用力的盯著她,觀察她「搖晃」的頻率,注意是否真的睡著了。終於,快紅燈了,還有幾秒,不過她的頭就要點下去了………管他的,我大力的摧我的油門。平常我可不會這樣,就要綠燈了,摧抽摧個屁啊!不過,這時候這招還挺有用的。同一時間,她醒了,也綠燈了,沒事了,走了。

剛剛才在路口打瞌睡,這騎車倒也騎得滿快,一下子就超過我到前面了。到了下一個路口,紅燈,我又看到她,剛剛的正妹。她開始放鬆,點頭,開始打瞌睡了。這……這個路口等紅燈的比剛剛多。不管了,我怕有什麼意外,把車子靠近她的右方,準備「接人」。還好,過沒多久,綠燈了,這次她被其它人的油門給吵醒。繼續走。

接著我就想到一個問題了。不管那位小姐,是為什麼原因這麼累,她這樣子,如果真的睡著了,倒在路上,在這段交通尖峰期,不但會造成交通上的不便,而且本身也會遇到危險。可能的交通事故也就算了,重點是,她是女生。我馬上想到一個廣告,我非常討厭的一個廣告。泡麵的。就一個女生,等綠燈等到睡著了,後來被一群男的包圍,還對那個女生,做了不禮貌的動作。當然最後用碗香把女生「薰醒」,做為麵很香的廣告訴求,但是我覺得前面的動作很低級,那根本是調戲、物化、岐視女性,怎麼可以這樣開女生的玩笑。現在,那個廣告中的場景,有可能就發生在我眼前的這位正妹身上了。我該怎麼辦。

不曉得正妹要到哪裡。沿著復興南路走到底,可以往內湖、士林。如果在中間就左轉或右轉,變數就更大。本來想趁下一次停紅燈的時候,過去問一下說「小姐你怎麼了?你要到哪裡?你還好吧?要不要搭公車或捷運比較好」之類的。不過我馬上否決了。第一,她不認識我,突然被一個陌生男子,發現自己打瞌睡,第一個反應是驚嚇,第二是覺得丟臉吧?不但沒有達到善意的關懷,而且還會覺得沒面子。我才不像某前大官,不管他是帶女性朋友到motel幹嘛,怎麼可以說是人家女生是去「拉稀」呢?如果是我,就算真的是女生拉的,記者問我,我自己就說是我拉的。男人怕什麼丟臉,但是不可以讓女生丟臉。此時她的車速算快,我跟著她已經過了幾個路口,也過了我該右轉的信義路口,一路向北。算了,我決定,就一路跟下去,「暗中」觀察。不知道她會去哪裡,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誠品今天也不是非去不可。我不能放著這樣一個,可能會有狀況的人在路上。

在忠孝東路的路口,我「技巧」的停在她的右後方,讓其它路人以為我們是一起的,好方便萬一她真的睡倒了,可以採取的後續動作。她的右側就是一部公車,挨得很近,這紅燈又久,我注意觀察她,她睡得更熟,更久,動作也越大,偏偏綠燈還有一段時間,不能亂摧油,會被幹譙。第二次,離綠燈還有約5 秒,眼看她就要倒下來了,不管了,摧了啦!還沒摧得很大聲,前面的就以為綠燈了,該走了,也跟著加油前進了。一堆油門聲,吵醒了她,總算又驚險的渡過。

照理講,跟監是不能被發現的。我彷彿有感覺,那個正妹是「知道」我在跟著的。此時我想,如果就真的被發現,也好,如果她要報警,就報唄,反正我沒有惡意啊!不過我要怎麼向條子解釋,因為我看她快睡著了,所以我要看著她。現在這種世道,講這樣是沒人會信的!誰會對一個陌生人這麼關心啊?陌生男子當然管它的,但是一個男的,沒事去關心陌生女子,而且是在明知對方「狀況不好」之下,這不會想趁人之危嗎?其實我很清楚,這樣的行徑,要是換成是有心之人,結果就完全不同。方法一樣,差別就在心態。越這樣想,越覺得我要「保護」她,不讓真正的有心之人有可趁之機。我不認識她,但她可能是某個人心中,佔有重要份量的人。在這段路上,只要能給她平安,何樂不為?就算她發現了我,沒有報警,其實「任務」就算達成。因為至少讓她有警覺心,知道自己的狀況不好,處境艱難,會更注意自己,平安的到目的地。

又過了幾個路口,一路綠燈,我意識到她減速了,可能等一下就會轉向。沒錯,她右轉了,只是沒打方向燈。如果我被發現了,這個動作就是個試探。沒關係,我也右轉,而且打了方向燈。再過幾個小巷口,我發現她轉進了一個大樓的地下停車場。我想,她到了目的地了。不曉得她會不會覺得奇怪,會和別人說,或是po在blog,說今天有一個人跟踪我,停紅綠燈還一直瞄我,不曉得是在瞄三X的...........OK啦!沒關係,不管。希望她,也希望所有的女生,注意自己的精神狀況。真的疼女生,就別讓女生委曲。

下一個紅燈的路口,停了下來,才發現,這是哪裡啊?我迷路了。沒關係,誠品敦南是24小時的。愛看書的愛書妹們,等我啊!我來了!㊣

留言

匿名表示…
兜哥:
這篇寫的真是太精彩了!!!我敗了!!!可是你怎麼知道夜晚大樓地下停車場沒有壞人呢? 下次就跟下去了喇 (哇~~唔啦~~)
Totoro寫道…
哇,大仔:

果然是待過地下室的,知道地下室其實才是最危險的地方.沒去參訪過你的地下兵工廠,真是可惜.大仔對地下室真是情有獨鍾啊.

是啊,或許我應該想到,地下室的壞人搞不好更多,我應該跟著下地下室,跟著停車,跟著上電梯,跟著進門,跟著.......哇,大仔的提示,小的收到了.
匿名表示…
MAN~~!! 多哥,讚喔! 雖然不知道地下室接下的危險性有多高! 但是您的態度已經足以讓我省思一下!現在人對人之間真的是陌生阿!
當然我要為地下室這個空間說明一下!不要再把地下室想成危險的地方!實際上它出事的機率絕對比在大馬路上低很多阿!
(ps.一個空間的控訴~~!!)
Totoro寫道…
哇,唐董:

你太客氣啦!我只是做了我"可以"做的事。路上的行人狀況很多,要靠大家彼此的關心哦!

地下室......嗯,我們都"待"過,我們是最強的,因為我們都是從"地下室"爬出來的:-)
匿名表示…
totoro大仔:
身為一個女性
看到了你這篇至情至義的文章, 真的是不禁要對你豎起一支"大拇指!"
很讚ㄋㄟ!真是貼心到家!
我代那位正妹跟你道聲謝了...(趁機正一下:P)
不過啊~我覺得如果你那時有像你文章你說到的問他一下他的狀況之類的...
我想可能他會像你說的..受到驚嚇或是覺得丟臉之類的,不過我想他應該會回神清醒很多
一來進到地下室後比剛睡醒會有警覺一點,
二來如果他只是為了不想在被你跟蹤而暫時躲到那地下室(假設他以為你跟蹤他而他發現ㄌ),突然進入一個幽暗的陌生地下室如果真的有壞人那可真是得不償失啊!
不過還是覺得你這樣很耐斯啦!
給你一枚星星~哈!
Totoro寫道…
Carol:

看到有女生回應了,真開心。來自女生方面的意見,讓我覺得,安慰多了,真的不會像是做壞事。畢竟還是要了解,女生的看法。

謝謝你的支持。我想你點出了一個問題,非常值得討論。就是在當時,我到底要不要直接提醒那個妹,小姐,你精神不好,很危險哦!我先來說說我的看法。

基本上,我寧願讓她把我當壞人。為什麼?因為與其有人保護,不如自己提高警覺來得有效。在文中,我那句疼女生就不該讓女生委曲,坦白說是有一點點加了情緒。當然保護女性,珍愛女性,是每個男人該做的,我不相信那個正妹爹不疼娘不愛。不過,我會想,是不是她不願意麻煩別人,寧願自己硬撐,也不太想麻煩人家。這種貼心,替人著想,令我感動。但回過頭來,這樣的貼心,卻容易讓自己深陷險境。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善良百姓,世道也不是只有今天才江河日下,當然執政者也要負很大的責任啦!但是所謂的"善"和"惡",是相對而不是絕對的概念。有光就有影,一個時代,有大善人,同時就有大惡人,跑不掉的。比起好心人,有心人當然很少,但一個有心人,就可以抵上10個好心人。好心人容易袖手旁觀,姑息,甚至縱容,就算已經看不下去,眼前所發生的事。

所以那時我想,只有把自己當有心人,才能讓事情得到控制。我不敢說有我就會沒事,我只是個小人物。如果讓她知道,此時有人"暗中保護",如果她"相信"我的話啦:-)她會比較放心嗎?不!這不是我要傳達給她的訊息。我要的是,讓她知道,下次身體狀不好,在自己要硬撐之前,請多給自己一秒想想,這樣真的好嗎?該不該找個人,不管男的女的,認識的,或靠得住的,陪自己回家。不想麻煩或找不到人,也可利用大眾運輸工具。不要讓自己隨意的深入險境。反觀我在那段時間的思考,寫得落落長的,其實每次大概都只用幾秒不到的時間,都是靠直覺。直覺可怕的地方,就在品質不保證,容易摻入其它的想法。如果那時我心念一歪,那個正妹,就有可能成了我的囊中物。安全要靠周詳的思考,做壞事呢?或許只靠直覺。至於地下室......嗯,我那時是想,她進去的地下室,入口有警衛,所以應該還OK,就是她的目的地了。我再跟下去,那就真的.....跳到什麼河,什麼海,都洗不清了。

我們都會盡全力保護我們所愛的人。但是有些時候,某些狀況,還是需要自己的警覺。看到不公義的事,不沉默,不姑息。其實我不能說我這次的想法做法都是正確的,只能說,看到一個人平安,自己也平安。

再次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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